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 2021-01-07 15:24:18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编制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资料查阅室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xzspglj.shanxi.gov.cn(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门户网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查阅信息资料。查阅地点: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查阅时间:正常工作日;联系电话:0351-7731197。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该信息生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省审批服务管理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邮政编码:030031;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联系电话:0351-7731197;传真号码:0351-7731193;联系邮箱:sxspjbgs@163.com。

(二)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时,须填写《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局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也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复制有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要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的方式申请: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申请的,请在主题上标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以书面形式当场提出申请。

2)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纪检监察室投诉。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1-7731197     传真号码:0351-7731193

通信地址: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    邮政编码:030031

接待投诉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