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5-05 10:50:13

2023年4月11日,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印发了《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不能腐制度建设和深化改革的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2020〕-42)提出了“健全中介机构监管机制”的任务要求同时《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4号)也提出了“研究制定我省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办法,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的任务要求。

二、制定目的

近年来,国务院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多部条例和文件,对中介市场的管理提出了相关要求,国内先进地区如广东、江苏等地早就已经开展规范中介服务的相关工作,并建设运行了网上中介超市,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借鉴先进地区的做法,制定了《办法》。

制定依据

1.《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

2019年10月22日,国务院颁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其中第四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的,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

2.《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2022年3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在文件的第三部分对规范中介服务做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清理政务服务领域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各地区要加强对中介服务的规范管理,完善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公开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各有关部门不得强制企业选择特定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管,实行信用等级评价、资质动态管理,解决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市场垄断、‘红顶中介’等问题。”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621,由总则、职责分工、入驻流程、选取程序、服务评价和附则组成。《办法》主要内容是:完善中介机构选取程序,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建设、运行和监督,全面净化中介服务市场经济生态,促进中介服务市场主体倍增。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