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 2024-04-07 18:16:42

   一、普法内容

共性普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

个性普法内容: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

《山西省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二、普法对象

1.全局干部职工;

2.驻省政务大厅窗口单位、驻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单位工作人员;

3.办事企业和群众;

4.社会大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学习为引领,着力落实普法宣传教育责任,围绕创优营商环境、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深入开展广泛性宣传和针对性培训,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切实做到学法用法宣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在法治框架下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持续推动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四、普法举措

1.重点抓好日常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相关内容及党内法规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各支部理论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完成时间:2024年底前)

2.组织开展法治主题宣传。紧扣“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宣传教育月”“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局门户网站、LED显示屏、宣传挂图等载体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完成时间:2024年底前)

3.运用各类平台载体开展普法宣传。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审批制度改革、政务信息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互联网+监管”等领域配套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法律法规颁布或者实施日”,通过开辟营商环境专栏、举办新闻发布会、编制宣传视频、发放资料手册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责任单位: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完成时间:2024年底前)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将法治教育纳入局初任培训和年度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学习内容。(责任单位:局人事处;完成时间:2024年底前)

五、责任领导

连建林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人:杨  娟   7731187

 (此件全文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