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9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5-08 09:59:28

孙祥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异地评标系统建设,扎牢“不能腐”篱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的建议符合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的主要精神,准确指出了当前我省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存在的漏洞短板,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了建设性举措,对聚力打造我省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的“清廉交易”服务环境,持续一体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三不腐”体制机制建设具有很好的借鉴和指导作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我省配套出台《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9〕93号),均提出了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通过远程异地评标等方式推动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的工作要求。我局作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牵头部门,2021年积极主动推动全省范围内的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4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试运行远程异地评标和评标专家库共享技术标准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4〕797号),明确在部分地区试运行统一的远程异地评标评标专家库共享2项技术标准,2025年9底前,试运行地方50%以上招标投标项目具备远程异地评标条件。我省作为试运行地区之一,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我局共同推进2项技术标准的试运行

一、2021年以来省内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情况及成效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41号和93号文件要求,2020年初启动了平台一体化建设工作2021年1月正式上线运行了全省域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构建了集区域、标准、监管、服务、数据、安全“六位一体”的全省“一张网”运行体系。

依托全省域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我省积极开展省内平台间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工作思路,先行在省本级、太原市、朔州市、忻州市、晋中市、阳泉市、运城市、综改示范区等8个平台开展试点并逐步推广全省。2021年12月,制定印发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晋审管发〔2021〕46号),对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以制度文件形式进行规范,全省各级平台均具备了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的工作条件,构建实现全省平台远程异地项目“评标场地统一管理、评标专家统一抽取、现场音视频统一调度、业务流程统一规范、在线监管统一实施”的“五统一”运行模式。目前全省各级平台累计开展省内远程异地项目146个,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专家资源不够均衡的问题,进一步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了全省资源共享共用的良好局面。

二、2024年以来国家统一技术标准试运行工作的推进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试运行远程异地评标和评标专家库共享技术标准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4〕797号)的有关要求,2024年12月,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制定出台《关于印发远程异地评标和评标专家库共享技术标准试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发改法规发〔2024〕339号),明确试运行2项技术标准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分工,以及各项任务的完成时限等。同时选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原、大同、长治、晋城4个市和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等6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试点,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技术标准试运行工作。2025年1月,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对全省试运行2项技术标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正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部署国家统一的远程异地评标共享公共服务组件,搭建资源共享网络公共节点,升级省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开发远程异地评标专家抽取接口数据规范。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在按照技术标准进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升级,评标场所(工位)改造,场地预约业务流程调整等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扎实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和专家库共享2项技术标准试运行一是加快完善远程异地评标业务流程、完成软硬件升级改造工作二是在2025年9月底前,出台《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明确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范围、行政监督部门、评标专家抽取、评标场所保障等制度规则,推动实现我省50%以上招标投标项目具备远程异地评标功能,打破专家围串标“小圈子”。三是2025年10月起,逐步在全省范围推广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不断加强对评标专家参与远程异地评标的业务培训,强化远程异地评标的宣传推广,助推全国范围内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系统建设及应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5月6日        

(此件全文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