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1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3-05-31 17:37:25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现就民革省委提出的《关于推动山西企业赴北交所上市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省对标先进,聚焦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着力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注重高位统筹推动省级层面构建起省长牵头抓总、分管副省长具体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注重狠抓政策落实在省级层面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统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市县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工作专班,推动政策落地,督促解决问题,全面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一揽子政策落地落实。注重系统集成改革主动对标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作为非试点省份,自我加压,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创新推出“五有套餐”围绕打造法治、政务、信用、人文、要素保障“五个环境”,2022年推出五年规划实施的30项重点任务和119项改革举措,形成山西营商环境3.0版改革方案,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扎实开展市场主体建设年活动,2022年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达397.89万户,企业数达到107.10万户,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呈现“量质齐升”的良好态势。

二、下一步推进工作落实举措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开展“市场主体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创新创业者搭建更多平台、创造更好环境、提供更优服务。

一是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狠抓营商环境3.0版改革落实,复制推广一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持续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证照分离”“一业一证”等改革,推动更多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将市场主体需求作为改革的第一导向,为市场主体提供最大便利,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是深入开展市场主体提升年活动。坚持“保主体、增主体、活主体、强主体”并重,着力开展“六大提升行动”。

一是开展个体工商户转型提升行动。主要是“两落实一强化”。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及我省具体措施,构建保险保障扶持模式,提高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落实“个转企”相关奖补政策,转企后三年内仍享受原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强化“个转企”支持力度,健全完善“个转企”培育机制,引导个体工商户转企转型发展。

二是开展“小升规”培育提升行动。主要是“三个建立”。建立完善“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督促落实“小升规”企业首次入规、持续在规奖励资金精准直达。建立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重点企业名录,培育形成一批带动力强的现代流通骨干企业、中小商贸企业。建立服务业企业梯度培育体系,落实山西省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加快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三是开展“规改股”培育提升行动。主要是“两个引导”。引导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好的企业,加快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引导有条件的新设企业,直接注册股份制公司。

四是开展“股上市”培育提升行动。主要是“三个加大”。加大资源库优化力度,落实企业上市“倍增”计划。加大入企服务力度,为拟上市企业提供政策宣传、专题培训、上市辅导等服务。加大资本支持力度,推动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强基扩面到80个县区以上,引导县域企业在“晋兴板”挂牌。

五是开展“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企业培育提升行动。主要包括“三项机制”。健全协同联动机制,组织“专精特新”企业与“链主”“链核”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和配套合作。建立孵化培育机制,加快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贯彻企业扶持机制,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

六是开展“十大平台”集聚提升行动。主要包括10项举措。巩固提升链长制延链强链、专业镇梯次培育。重点打造乡村e镇、文旅康养集聚区、高水平“双创”平台,重点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持续打造城市“烟火气”集聚区、开发区升级版,持续推进数字经济、楼宇经济发展。推动市场主体集聚效应加速释放,让更多市场主体“生得下、长得大、活得好”。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330日    

(此件全文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