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审批服务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实施方案>》《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结合《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部署的任务和要求,依法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全面创优营商环境,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思想指导,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采取局党组带头学、支部书记率先学、党员干部集中学、主要领导辅导学等方式,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大力使猛劲,形成真学笃信践于行的浓厚氛围,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懂弄透、学深悟透、入心入脑了然于胸。在逐字逐句通读、延伸拓展学习的基础上,通过主要领导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中心组专题研讨2次、撰写心得体会250余份、发放《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等辅导书籍2400余册等形式,持续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付诸实践。 (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始终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东洪同志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局党组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等文件精神,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之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细走深走实见效。 (三)多措并举推进学法常态化。将学法用法守法普法作为固有的“规定动作”,制定印发了《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制定了局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和各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制定《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党支部每月学习计划》,组织中心组学习19次,交流研讨5次,“三会一课”300余次,学习成果测试3次。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覆盖120余名青年干部,不断提高青年干部理论水平。通过发放《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等书籍,着力强化党员干部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山西干部在线学院”等新媒介,累计在线学习2000多小时,推动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普法、用法、述法。 (四)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依托全省审批系统法治宣传队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按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宣传主题,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重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省审批系统组织开展“‘宪’在‘晋’行时”网上答题分享、收看“一起学宪法”公益普法讲座、线上旁听庭审、宪法专题学习等一系列活动。充分发挥省政务服务大厅人流量大、受众面广的特点,利用多媒体一体机、LED电子滚动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激发干部职工及办事群众学法的积极性、守法的自觉性、维权的主动性,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五)扎实开展年度述法工作。按照《山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部署和安排,积极组织局班子成员、局领导开展2022年度述法工作。主要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领域存在的重点问题及整改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同时,将专题述法纳入到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议打分,从机制上倒逼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依法履职、依法决策、督促指导,进一步推动形成“述评考用”相衔接的工作闭环。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将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报送省政府、省委依法治省办,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 二、健全制度体系,持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配合省人大、省司法厅,做好《山西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的立法准备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我局牵头起草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2022年7月,临汾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印发了《行政审批法律法规规章汇编》上、中、下三册,集中梳理了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285部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并对各部法律法规规章按公共类、专业类进行了合理化直观化区分设置。《汇编》的编印,对于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进程和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起到积极有效的支撑作用。 (二)配合开展《条例》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执法检查组赴大同、吕梁、太原开展《山西省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实地检查,代省政府起草形成《关于贯彻实施<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情况的报告》。按照省领导批示要求,将《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相关问题建议梳理成清单,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至各市及省直有关部门,要求对照“四方面建议”和问题清单逐项对责对账整改,并代省政府起草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全力推动《条例》贯彻实施、落细落实出成效。2022年12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总体满意。 (三)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了2022年度局法律顾问单位,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的研究、咨询与论证,会同法律顾问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防范法律风险中的作用。2022年共对35件文件、13份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核。根据《关于省本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过渡期间相关部门协同办理案件的通知》(晋行复改办字〔2021〕3号)规定,及时将我局收到的行政复议案件转交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办理,确保复议程序衔接顺畅。2022年10月,在省人社厅、省司法厅联合开展的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设评选中,我局政务改革管理处荣获“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我局杨娟同志被评选为“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 三、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市场主体实现“量质齐升”。深入开展市场主体建设年活动,推动“1+1+8+1”一揽子政策效应充分显现。全年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达到397.89万户,同比增长26.1%;新登记市场主体103.8万户,同比增长101.9%;企业数量达到107.10万户,同比增长16.30%;涉税市场主体182.14万户,同比增长32.13%,呈现出“量质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一是坚持高位统筹推进。牵头建立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建立“六项工作机制”,将“48条”“78条”细化形成配套326项任务、765条落实措施清单,实施矩阵化管理、序时化督导、一体化推进,定期对重点任务逐项评估,有效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二是强化平台聚集效应。聚力构建产业链、专业镇、文旅康养示范区等“十大平台”,推动各市、各部门积极出台配套政策,引导市场主体集聚、集群发展。推动实施全产业链培育工程,10条重点产业链营收总额突破3800亿元。推进建设各类专业镇262个、聚集市场主体5572户、总产值约2086.4亿元。推动各类双创平台、城市“烟火气”集聚区、网络流量平台、乡村e镇加快建设,为市场主体发展拓展了广阔空间。三是积极开展助企纾困。全力协调解决企业历史遗留和重难点问题,12个政策落实问题得到解决,推动全省各级共解决1.8万个市场主体反映的2.7万个问题,市场主体满意度、获得感大幅提升。 (二)把握“三无”“三可”要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坚持以“五个环境”为抓手,以“锻长补短、强优争先”为路径,全力打造山西“三无”“三可”营商环境靓丽名片。一是营商环境3.0版改革加快实施。主动对标国家营商环境创新6个试点城市,作为非试点省份,自我加压、自主改革,出台《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3.0版改革,推出30项重点任务119条改革举措,43项已取得积极成效。二是“五个环境”建设成效明显。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综改区试行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全省新注册市场主体实现“一网通、一窗办、一日结、零成本”。实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退库,平均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全省开发区实现“拿地即开工”,“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成为山西投资兴业“金字招牌”。建设“信通三晋”融资平台,1284户企业获得授信109.3亿元,全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509.13亿元,同比增长29.1%,惠及市场主体37.72万户。三是考核评价机制更趋完善。对市县营商环境全覆盖考核的基础上,将46个省直部门首次纳入考核体系,修订完善各市营商环境考核办法及考核指标,创新方式开展各市营商环境评价,全方位构建营商环境考评体系,以评促改、以考促优作用充分显现。 (三)深化审批服务改革,政务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利企便民,持续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企业群众的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升。一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编制发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完成省市县三级清单印发,确定我省实施663项行政许可事项、市级333项、县级257项,实现全省同一行政许可事项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二是全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制定印发《山西省“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首批选取餐饮、便利店、药店等28个行业推动实现“一表申请、一证准营”,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三是全面深化“一件事一次办”。编制“一件事”集成服务办理标准,推动“我要开商场”“我要开药店”等50项高频“一件事”,实现跨区域、跨层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大力推进5项企业和8项个人“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推动22项新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四是全面提供项目审批“全代办”服务。建立项目前期研判、市县与开发区联动审批等工作机制,实行“一项目一方案一清单”项目审批模式,全年为857个项目提供“全代办”服务,平均缩短前期手续办理时间30%以上。五是全面打造一号对外“总客服”。提升“12345”热线“一号响应”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省级“回访+督办”机制,开展市场主体诉求“直通必达”“有诉必应”专项行动,推进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12345”成为群众日益信赖的便民“总客服”。 (四)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和数字化转型影响力得到新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同步推进“两个转型”的决策部署,坚持数字政府先行,坚持全省“一盘棋”,统筹推进政务云、政务网、公共基础支撑平台建设,数字政府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实施政务数据治理“12321”工程、“千项数据共享工程”,圆满完成国家标委确定的政务大数据标准化试点工作任务,1148项高频政务数据“应享尽享”,累计提供数据共享服务155.37亿次,数据要素价值得到充分释放。聚焦能源保供、交通保畅、乡村振兴、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倍增、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投入10多亿元,谋划和实施了一批具有标志性、牵引性的政务信息化项目,构建起了数字化、智能化政府运行新形态。成功举办晋阳湖数字经济峰会首届数字政府论坛,我省数字政府建设管理的成效和做法在全国影响力稳步提升,领导驾驶舱、13710工作平台等4个数字政府特色应用入选2022第21届中国互联网大会典型案例、示范案例。 (五)深化平台整合共享,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向纵深推进。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全面打造清廉交易服务,不断提升交易平台服务质效。一是加快推进各类公共资源“能进必进”。重点推进政府采购等4个传统板块系统整合优化升级,加快无形资产交易等4个新增板块的系统整合共享对接工作,并以晋中市为试点探索农村集体产权纳入平台交易的路径方式。二是致力提升平台服务效能。持续完善一体化平台功能,成功上线“电子保函”和移动CA,大幅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2022年平台交易总量48020宗,同比增长72.8%,平台集聚效应进一步彰显。三是全面打造清廉交易服务。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三不腐”体制机制建设,开展专项清理规范行动,编印《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领域案例警示宣传册》,编制交易平台基础服务和场所设施、信息、见证、档案、专家抽取等6项标准规范,构建了阳光、规范、公正、高效的清廉交易服务环境。 (六)强化系统能力建设,“互联网+监管”工作稳步推进。坚持以“一个系统管监管”改革为目标,持续优化完善系统功能,全面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山西省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综合监管机制。二是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加快非现场监管功能建设,对接各市各部门视频监控资源,稳步推进智慧监管。全面推动“审管联动”功能应用,强化监管数据汇聚共享,实现监管事项“应领尽领”,有力保障“照单监管”。三是推进综合监管改革试点工作。探索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综合监管的运行体系,确定吕梁市和长治市为试点市、文水县为试点县,推行协同监管,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法治学习深度不够。受疫情影响,今年的法治培训频次较少,培训和学习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法治宣传广度不够。借助新型媒体宣传法治建设的力度还比较滞后,宣传的方式方法有待改善和转变。三是法治队伍力量不足。缺乏法律专业工作人员,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强化法治建设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好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着力落实普法宣传教育责任,以宪法学习为引领,围绕创优营商环境、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深入持久开展广泛性宣传和针对性培训,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切实做到学法用法宣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着力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履行,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在法治框架下深化改革创新,大力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市场主体倍增质效提升行动、政务服务巩固提升行动、数字政府赋能提升行动、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提升行动以及“互联网+监管”效能提升行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持续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亮丽品牌,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山西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