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 2023-07-28 11:46:09

一、普法内容

共性普法内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总体国家安全观相关内容。

个性普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等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务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中心全体干部职工;

省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

办事企业群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普法长效制度机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显著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增强,持续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

四、普法举措

1.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中央、省关于法治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支部学习计划,按照计划扎实开展学习。(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2.各党支部通过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集体学习、学习讲座落实日常学法工作;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的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知识竞赛活动。(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3.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务法律法规。(责任部门:财务处,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4.在省政务大厅实施帮办代办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向企业群众介绍、普及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主动告知省政务大厅帮代办政策、代办服务清单等政务服务内容,了解企业群众政务服务方面的诉求、建议,主动改进服务作风。(责任部门:并联审批服务处,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5.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专题培训,督促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山西好干部在线学院”等平台开展法律知识自学;利用省政务中心网页、省政务大厅屏幕开展普法宣传。(责任部门:综合处,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6.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依托省政务大厅向办事企业群众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责任部门:综合处,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7.以省政务大厅法律援助专区为依托,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通过省政务大厅法律援助专区为企业、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解决办事企业群众在事项办理过程中遇到有关法律方面的难点、堵点问题。法律援助专区附近放置各类普法宣传资料,方便办事群众学习。(责任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处,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8.联合省政务大厅各进驻部门,多元化开展普法工作。充分发挥进驻省政务大厅各部门涉及法律法规侧重点各有不同的特点,联合各部门对涉及的法律法规在省政务大厅进行宣传,开展进驻部门间普法交流,拓展普法内容,丰富普法形式。(责任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处,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五、责任领导

韩秀云  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