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助推“阳光交易”

发布时间: 2021-03-10 16:43:47

近年来,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运行模式,开发建设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业务执行系统,有效提升政府采购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系统整体运行水平已步入全国先进行列。近期《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从“浅水湾”迈向“深水区”》为题报道了中心推进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的做法经验。通过进一步调整完善业务系统,将于近期全面实施“不见面开标”,真正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目标。

一、构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和标准化基础数据库。全面调研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等各方主体使用系统需求,逐项梳理确认招投开评定5大阶段功能流程节点系统需求,统一6大采购方式交易规则,先后建设起包括采购执行系统、项目管理系统、电子投标系统、辅助评标系统、统计分析系统在内的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实现了全流程线上管理。目前,中心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系统已实现流水线、标准化作业,各层级业务人员的操作精确到“按钮”级。此外,中心构建起政府采购应用基础库、供应商库、采购人库等十个标准化基础数据库,确保政府采购透明公开能接得住、管得好。  

二、完善可追溯化体系建设。中心实行分段式采购管理模式,各业务处室之间,项目执行人之间,人与系统之间的责任分界点,均以时间为基点,系统可以对从需求提交到采购项目结束整个过程的操作节点进行完整记录,并且固化节点所有数据,实现全程留痕,不可进行更改,确保操作行为可追溯。目前,已构建起采购人委托流程可追溯化体系、中心内部管控可追溯化体系、专家评审可追溯化体系、采购历史数据横向纵向可追溯化体系,为明确责任、接受事后监督提供了保障。

三、有效规范采购当事人行为。中心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做好政府采购“放管服”过程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为采购单位构建起一套格式化、标准化采购需求设置模式。采购单位可通过业务系统清晰明确表达采购需求,线上完成采购需求委托、代理协议签订、中标通知书发放等诸多政府采购业务流程。中心通过信息化系统一次性告知采购单位所具有权利和义务,规范采购人行为,合法合规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从而解决了以往采购人采购需求编制效率低、不规范等问题。据测算,通过信息化系统的应用,采购需求平均填报周期从原来的一个星期以上减少到3天之内。此外,参与评审的专家通过信息化系统,在最短的时间内,对投标企业的响应情况进行精准打分,确保专家评审过程中的客观性、公正性、专业性。截至目前,中心在全国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中,成为少数实现需求条目式打分的单位之一。

四、开辟采购“绿色通道”。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中心通过业务系统迅速启动“绿色通道”,推动了远程投标、远程询标、远程开标等创新模式的应用,确保应急采购高效便捷实施。中心改进系统,使所有来中心投标的企业,都可以参照统一的投标格式标准、统一的采购需求响应标准、统一的评分标准,量化投标企业自身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提升投标的便捷性、高效性、准确性,最大限度地帮助符合采购需求的企业,准确地响应采购需求,大幅度降低了交易成本。由于“不见面”交易不再使用纸质招投标文件,不需要投标企业代表往返交易现场,有效节约了资源、节省了时间、节约了交通费、差旅费,以一家北京企业2人来并参与投标为例,由于采用了远程投标、远程开标,可节约差旅、住宿、餐饮费约2000元,制作6本投标文件成本约1000元,共计约3000元。

    五、实现最大程度公开透明。中心依托采购业务执行系统,加大评审工作的公开性,在项目评审环节即时告知采购当事人有关事项,有效规避了当事人之间不必要的接触,达到了“不见面就能办完事、办成事、办好事”的服务要求。目前,中心已对评审专家组成、打分结果、入围排序以及办结时间等进行了对外公开,基本实现全流程在线监督,采购评审工作在各方共同见证下进行,为政府采购“不能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