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健委窗口:高效落实医疗广告审查“跨省通办”

发布时间: 2021-07-27 09:30:4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医疗广告审查“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卫健委行政审批管理处主动作为,在“医疗广告审查”已纳入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并实现申请、受理、审查、核发审查证明“全程网办”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省政务服务平台技术负责人,研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事宜,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6月23日,省政务服务平台“医疗广告审查”事项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成功对接,成为首批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的五个省市之一,实现了“单点登录、全国漫游、无感切换”,有效解决了企业、群众跨省异地办事面临的“多地跑”“折返跑”问题。